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通告
本公司及其董事包管通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,,,,没有虚伪纪录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。。。。。
一、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形
2006年1月12日,,,,,我公司下属营业部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,,,,,请求法院判令西安精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“精典公司”)送还贷款本金2,57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。。。。。。2006年2月9日,,,,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。。。。。。
二、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形
2000年4月3日,,,,,我公司下属营业部与精典公司签署了乞贷条约,,,,,条约划定:由我公司营业部向精典公司乞贷3,000万元整,,,,,限期为半年。。。。。。但贷款到期后,,,,,精典公司一直未推行送还贷款及利息义务。。。。。。经双方协商,,,,,精典公司在2004年12月8日向我公司营业部出具了还款妄想,允许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分11个还款周期送还我公司贷款本金3,000万元。。。。。。之后精典公司只于2004年12月16日到2005年6月30日分6次送还贷款本金430万元,,,,,并未完全凭证还款妄想推行还款义务。。。。。。阻止2005年12月31日尚欠我公司营业部贷款本金人民币2,570万元整。。。。。。
2005年12月28日,,,,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我公司的诉前保全申请;;;;;2005年12月29日,,,,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(2005)西立保字第19号《民事裁定书》,,,,,查封了精典公司价值2,570万元的房产。。。。。。
三、讯断或裁决情形
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之中,,,,,我公司将视案情生长情形实时予以披露。。。。。。
四、本次通告前公司(包括控股公司在内)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、仲裁事项。。。。。。
特此通告。。。。。。
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